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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任:
聖澤法律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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墊繳遺產稅,千萬要注意!
新聞標題:繼承人墊繳遺產稅 這樣做小心被課贈與稅
(刊登日期:2024/04/24 08:0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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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最後更新日期:114/1/6,同步分享於專屬不動產LINE群:「銘哥不動產快訊」;群內亦有其他先進分享不同專業資訊,若有興趣者,歡迎與我聯繫加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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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日期:111.12.14、15:00)
【被告犯竊盜罪,免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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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 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,無條件解除契約;若遭企業經營者拒絕,則得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返還訂金  】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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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社區規約可約定:由積欠管理費之住戶,負擔因此所生委任律師辦理法律事務之酬金】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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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關聖帝君伏魔真經》
關考人驗測道心 真心一點貫古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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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.02.10:臺灣玩具槍娛樂產業現況與困境
112.01.15:第三屆醫法實務論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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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被告提供人頭帳戶兼任車手取款,惟因受「思覺失調症」影響,法院對於其是否具有加重詐欺取財之犯罪故意,尚有合理懷疑,故為無罪判決】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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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寓大廈住戶糾紛─以2則法院判決為例
(113/6/9、12:00更新,以下內容亦分享於專屬不動產LINE群,若有興趣者,歡迎與我聯繫加入!)
關於公寓大廈住戶之間的糾紛,我們可以透過什麼方式來解決?
由於現代人大部分都是住在公寓、華廈或大樓內,居住型態較為密集;人跟人之間相處上難免會有小摩擦,但如果長期跟鄰居或其他住戶相處不好,
又沒有妥善解決的話,長久下來可能會影響到我們的生活品質,小問題也許還可以透過訴訟來解決,嚴重的可能會直接造成我們身體、健康上無法回復之危害。

舉例來說,就曾經有當事人因為大樓住戶抽菸的味道飄進他家,造成當事人長期受到二手菸侵害,已經嚴重影響到身心健康了,跟對方講又講不聽;
也有當事人因為樓上住戶有小孩,但小孩子時常會在晚上有奔跑、跳躍等玩耍行為,造成當事人連睡都睡不好,時常失眠,長久下來,身體都已經出現各種毛病了,但是跟對方反應,對方卻說他們沒有製造噪音。

在以上這種的情形,我們可以透過什麼方式請對方來改善?如果對方不改善,又可以怎麼應對?
像第一個案例,若是在公共區域吸菸,我們會建議當事人可以嘗試進行道德勸說,或是請管委會出面,先協調看看;但如果情況還是沒有改善,我們可以通知管理委員會,請管委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5項規定,出面予以制止或按規約處理,如果該吸菸住戶經制止而不遵從,就可以報請主管機關處理;這時候主管機關可依同法第47條第2款規定,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,並得令其限期改善;屆期不改善者,主管機關得連續處罰。如果煙味是在私人住家內飄出來的,可能就要透過民事訴訟,來請求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,實務上就曾經有法院判決(附註1),命被告不得將菸味飄散侵入原告家中,同時並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精神慰撫金。
至於第二個噪音的案例,我們一樣可以請管委會先居中協調看看,如果溝通無效,於樓上住戶發生喧囂、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時,依照上開提過的方式,通知管理委員會,請管委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5項規定,出面予以制止或按規約處理;若樓上住戶經制止而不遵從,接著就是報請主管機關來處理。但以上方式,也許還是無法解決問題,就必須回歸訴訟程序來處理,今年七月多,有一則法院判決(附註2),命被告不得持物件敲打樓地板,或在樓地板上奔跑、跳躍、跺腳,避免影響樓下住戶的居住安寧,同時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精神慰撫金。
基於以和為貴的立場,通常還是會建議先跟鄰居溝通協調改善方法,若不行再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。畢竟千金難買好鄰居,敦親睦鄰才是較好的相處之道。
附註1:
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18號民事判決主文節錄:
被告不得將門牌號碼臺中市○○區○○路○號4樓之2房屋內(含陽台)之菸味飄散侵入至原告所有門牌號碼臺中市○○區○○路○號4樓之1房屋。
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2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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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費如何計算?2025律師酬金一覽表!
依律師法第47條規定:「律師應向委任人明示其收取酬金之計算方法及數額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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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:更名登記申請期限
113/7/15、15:30更新,亦同步分享於專屬不動產LINE群,若有興趣者,歡迎與我聯繫加入!
新聞標題:超過700家宗教團體受惠 宗教團體不動產審認申請延長至20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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